问题 | 行驶证丢失,如何补办? |
释义 | 机动车注册登记所需材料包括:车主身份证明、车辆来历证明、出厂合格证明/进口凭证、购置税证明/免税凭证、交强险凭证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证明凭证。 法律分析 需要下列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拓展延伸 行驶证遗失后的补办流程及注意事项 行驶证是机动车所有人的重要证件,一旦遗失,需要尽快进行补办。补办流程如下:首先,向当地车辆管理所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车辆购置发票等。其次,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并缴纳相应的补办费用。然后,等待车辆管理所审核并领取新的行驶证。在补办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确保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填写申请表时要仔细核对信息,缴费时要留存相关凭证,及时关注补办进展,遵守车辆管理所的规定和要求。补办行驶证可能需要一定时间,期间应妥善保管临时准行驶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车辆管理所或专业律师。记住,保管好行驶证是每位车主的责任,遗失后要及时补办,确保合法合规驾驶。 结语 补办行驶证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申请表并缴费,耐心等待车辆管理所审核。期间应遵守规定,妥善保管临时准行驶证。如有疑问,请咨询车辆管理所或专业律师。保管好行驶证是每位车主的责任,确保合法合规驾驶。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三章 机动车牌证 第一节 牌证发放 第五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使用统一的号牌管理信息系统制作、发放、收回、销毁机动车号牌和临时行驶车号牌。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四章 发证、换证、补证 第七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向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规定的换证、补证业务时,应当同时按照第六十四条规定办理。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二章 机动车登记 第一节 注册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使用性质登记为危险货物运输、公路客运、旅游客运的,应当具备相关道路运输许可;实现与有关部门联网核查道路运输许可信息、车辆使用性质信息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核对相关电子信息。 申请危险货物运输车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为单位。 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时,应当对牵引车和挂车分别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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