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机动车行驶证是允许机动车在我国道路上行驶的法定证件。机动车行驶证丢失或者损坏的,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提交材料:1。填写《机动车牌照申请表》;2、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3、属于补充。换发行驶证的,还需要返还未丢失、丢失或损坏的部分;4、代理人办理的,还必须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