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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犯罪判刑时间是怎么算?
释义
    犯罪判刑期的计算方式
    1、一般刑期都是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2、对于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如果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分别折抵刑期二日、一日和一日;
    3、死缓的期间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而死缓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自死缓期满之日起计算。
    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主刑执行完毕或假释之曰起计算,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与管制同时执行,从执行之日起计算,单独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刑是从拘留那天算吗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六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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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0:4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