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一、养子女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吗 养子女如果符合解除收养关系条件是可以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律规定,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二、申请解除收养关系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养父母与成年子女申请办理解除收养公证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收养公证书或收养协议书; (三)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四)收养协议书或收养公证书; (五)养子女年满10周岁以上,应有同意解除收养关系的意思表示。 (六)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