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分立股东没有变更可以吗? |
释义 | 公司分立后的股东没有变是可以的,公司分立必须进行资产评估,还应当把财产做相应的分割,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公司分立应当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一、公司法企业合并方面的条款是什么 公司法企业合并条款包括: 1、公司合并时,合并方应当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2、公司合并时,各方的债权和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继承; 3、因合并、分立而存在的公司,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成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并在报纸上公布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 二、公司分立后原有债权债务如何转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三、如果分立的公司债务怎么分 公司分立后债务如下:一般情况下,分立后的公司对分立前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的,按照书面协议承担债务。公司分立,财产相应分割。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但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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