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契税。由卖方交纳,家庭购买第一套或第二套90平米以下的住房按照成交价1%收取,家庭购买第一套90平米以上住房,按照成交价1.5%收取,家庭购买第二套90平米以上住房按照成交价2%交纳,家庭购买三套以上的住房,按照成交价3%交纳; 2、增值税。住房满两年免征,购房时间未满2年的,按照成交价5.6%交纳; 3、土地增值税。住房暂时免征; 4、个人所得税提供发票原件的,按照(成交价-相关成本)×20%;不提供原购房发票的原件的,按照成交价1%交纳;如果是通过继承、赠与取得的住房,个人所得税一律按照继承、赠与取得比例×(成交价-相关成本)×20%;出售购房时间满5年的家庭在四川省内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数; 5、印花税住房暂时免征,房屋产权证按件征收5元/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条 房地产权利人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法纳税。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