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居住证回执单,是一些个人或单位对另一些个人或单位作出通知等消息时,为了保证需要接受这些通知等消息的个人或单位知道这些通知或消息而让需要接受这些通知等消息的个人或单位作出答复时用的单子。居住证回执单是由受理部门给予的收取材料并预约领取的证明。居住证回执单一般由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开具。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经审核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公安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 15 日内制发《居住证》。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