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赠与后任意撤销权的限制有: 1、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必须撤销赠与。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如果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赠与人只能撤销未转移的部分,不得撤销已转移的部分; 2、赠与人可撤销的赠与不得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福利和道德义务的赠与。由于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赠与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赠与人可以随意撤销赠与的,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 3、赠与人撤销赠与仅限于未经公证的赠与合同。此外,赠与人撤销赠与时,必须通知受赠人撤销赠与的意思。赠与人不向受赠人表示撤销赠与的意思的,不能产生撤销赠与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