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赠与财产可以要回的情况: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权益;2.未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3.未履行赠与合同义务。若赠与人撤销赠与,需在一年内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 法律分析 赠与物品到别人手后,如果受赠一方存在以下情况,则仍可要回赠与财产;若不存在则不可要回: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注意,如果赠与人撤销赠与,则需要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撤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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