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可以办理。这包括两方面原因,现就政策角度对你作出以下解释:一是你和老公的婚育情况,不具备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条件。可以很肯定地说,从来就没有“独生子女证”。所谓的“独生子女证”,其全称应该是“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持证人不是孩子,而是孩子的父母亲。该证明只证明夫妻双方只生育过一个子女,而并不证明这个孩子就是独生子女(许多人都将这个政策概念搞混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