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重伤鉴定的标准,具体如下: 1、人体肢体残缺,如脚指或手指的缺失、胫骨畸形、韧带损伤等; 2、人体的容貌毁损,如容貌变形、眼眶骨折、耳廓缺损、口唇损伤、颌骨骨折、面部留疤等; 4、视觉丧失,眼盲、视力减退等; 5、功能丧失,如喉损伤不能恢复、骨盆骨折、肾损伤等; 6、颅脑损伤,如颅底骨折、颅脑损伤、蛛网膜下腔出血等; 7、颈部损伤,如胸导管损伤、食管损伤等; 8、腹部损伤,如腹腔积血、肝破裂。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 2、客观要件。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末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主观要件。故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五条 【重伤】本法所称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 (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