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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认定范围中的几种意外情形
释义
    工伤认定范围中有几种意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下列几种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第十六条 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八条 申请认定工伤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具体提交的材料根据各地市工伤认定部门要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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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7: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