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承诺的方式一般分为明示或者默示。,所谓明示的方法,一般依通知,可以口头或者书面表示承诺。一般说来,如果法律或要约中没有规定必须以书面形式表示承诺,当事人就可以口头形式表示承诺。所谓默示的方法,一般按照交易的习惯或者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要约人尽管没有通过书面或者口头方式明确表达其意思,但是通过实施一定的行为和其他形式作出了承诺。,《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百八十四条规定,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第四百九十二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构成要件:,1.承诺必须是由受要约人作出的;,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3.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到达要约人;,4.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5.承诺的方式不能违背要约的要求。,《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一条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