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河北省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 1、年龄不满45岁的参保人。对于年龄在45岁一下的参保人,医保按照本人每月缴费基数的3%划入个人账户; 2、年龄在45岁以上的参保人。对于年龄已经在45岁及以上的参保人,医保按照本人每月缴纳基数的4%划入个人账户; 3、退休人员。对于已经退休的人员,医保按照本人每月缴纳基数的4.5%划入个人账户。 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1、在定点医院产生的普通门诊的医疗费用、购药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 2、在定点药店购药的费用; 3、在定点医院、药店所发生理应参保人自付得部分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