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迁移后社保和医保怎么办 |
释义 | 一、户口迁移社保医保怎么办 可以办理转移。医疗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一个险种,在转移时,应与养老保险一同,在转入地就业并参保缴费。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转入地的社保经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二、社会保险转移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三、省内转移: 1、社保规定是可以随人的工作地点转换而迁移合并的。(迁移社保不需要花钱办理的) 2、先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迁出社保办理一张“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建议复印一份) 3、将迁移的凭证带回户籍地,在户籍地社保局申请办理自缴费社保帐户,然后再将迁移回来的社保申请合并到现在新的帐户内即可。 四、跨省社保转移: 1、申请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参保人的社保卡、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2、离职证明、户籍迁出证明、工作调函(三者之一)。 五、如何办理户口迁出 目前,户口迁出,只能靠申请人主动提出,公安机关仅能在当事人自己提出迁移申请的情况下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同时须出具下列证件证明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直接办理。 1、到场人: 房屋个人,则个人到场;房屋夫妻共有,则夫妻到场。 2、所需材料: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无产权证的需带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小区的物业证明;房屋人持身份证;《居民户口簿》;集体户口还需集体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夫妻关系的需要带结婚证及复印件;父母关系的需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社保迁移的影响 户口迁移时,已在原户籍地办理了退休手续,享受当地的养老保险待遇及职工医保待遇,则户口迁移不会影响社保。户口迁移时,已在原户籍地办理了退休手续,享受当地的养老保险待遇及非职工医保待遇(如居民医疗),则户口迁移不会影响养老待遇,但可能会影响居民医疗保险(因居民医疗与职工养老分属于不同的社会保险类型,部分地区以当事人在外地享受职工养老为由,不得再次参加迁入地的医疗)。根据参保人的缴费情况,原户籍地或新拟迁入户籍地可以确定为本人的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一般为累计缴费达到10年及以上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已建立社保关系的户籍地),则无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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