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北京上的生育险回老家生孩子是可以报销的,其报销范围要符合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规定的,并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才可以报销。如在港澳台或国外生育所产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法律依据】: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第十五条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第十六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第十九条 下列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一)不符合国家或者本市计划生育规定的; (二)不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规定的; (三)不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的; (四)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六)治疗生育合并症的费用; (七)按照国家或者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