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名誉受损时应该如何处理? |
释义 | 个人名誉受损可向法院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院将受理侵害人格权利的案件。赔偿金额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和后果、获利情况、经济能力以及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无确定标准。 法律分析 对个人名誉造成损害的,可以收集好证据向法院进行起诉。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因此,损坏个人名誉适用根据该解释的规定。 2、至于赔偿,则就区别情况了。该解释第八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3、最多赔多少,也是有区别的。该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由于精神损害的赔偿是关系到多种因素的综合平衡,所以,是很难有一个确定的标准的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个人名誉受损可以向法院起诉,收集好证据是必要的。赔偿的具体情况需根据不同情况而定,若未造成严重后果,法院可判令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若造成严重后果,法院可判令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数额将考虑多个因素,包括过错程度、侵害手段、侵权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经济能力和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此,精神损害赔偿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无统一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2019修订):第七章 法官的职业保障 第五十六条 法官因依法履行职责遭受不实举报、诬告陷害、侮辱诽谤,致使名誉受到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肖像权 第一千零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有明确约定,肖像权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肖像权人的事由外,应当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三章 人身和人格权益 第二十八条 妇女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等人格权益受法律保护。 媒体报道涉及妇女事件应当客观、适度,不得通过夸大事实、过度渲染等方式侵害妇女的人格权益。 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通过广告、商标、展览橱窗、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等形式使用妇女肖像,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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