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需要 起诉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提供证据。离婚诉讼中,法院是不会主动调查双方之间的共同财产的,原则上应该由主张权利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如果确实非本人原因导致不能取证的,可以申请法院调取。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则,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需要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婚内存在这些共同财产。比如,要求分割房产,需要提供房本或者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借款合同等。如果要求分割存款,需要提供银行存款信息。 如果要求分割车辆,需要提供车辆的行车证等证据。诉讼中可能还有一些证据是当事人自己取不到的,比如调查对方银行账户的流水明细,对方的股票账户信息等,对方名下的房产信息,这就需要申请法院调取或者申请法院出具调查令了。 另外,提醒大家的是,如果对方不自觉、不诚信,在离婚时存在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可以搜集证据提供给法院,并可以依据婚姻法的规定要求对方不分或者少分财产。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律依据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