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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户口就业失业证在哪里办理的?
释义
    农村户口就业失业证办理需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照片及其他要求的材料,经社区审核后递交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复核,最终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失业证需每年办理年审,否则将失去相关扶持政策。失业证可用于享受就业服务、领取救济金等优惠政策,但需在户籍所在地办理,且办理时需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和照片。
    法律分析
    一、农村户口就业失业证在哪里办理的?
    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
    1、申请人向社区社会组织工作人员递交上述材料,并填写《个人终止就业(失业)登记表》;
    2、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核实,对资料齐全者申报失业登记,并将其个人信息即时录入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进行登记备案;
    3、社会组织指定负责人签署意见递交社区审核盖章;
    4、社会组织留存所需材料复印近;
    5、社会组织经办人接件起6个工作日内将所有材料递交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复核,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
    二、办理失业登记时应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
    3、本人失业前所在单位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省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5、失业职工从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后的次月起,就可按月持本人《失业证》、《居民身份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城镇劳动部门领取失业保险金。
    三、失业证需要年检吗
    办理《就失业登记证》后,每年都需要年审。持有该证的失业人员和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就业人员,应当于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办理年审。
    不办理年审的,第二年将不再享受扶持政策。
    失业证
    《失业证》是失业人员享受就业服务、办理录用登记的资格凭证符合失业救济条件的,凭《失业证》和《劳动手册》在有效期内按月领取救济金,并凭《失业证》享受免费职业介绍、减免费转业训练等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
    失业证不可以异地办理。
    办理失业证是在您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社保所,因此您的档案存放也应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社保所才可以办理。办理时,需带个人有效证件、近期1寸免冠照两张。
    就业失业证是需要年检的,如果不办理年审的情况,第二年不会再享受扶持的政策,失业人员享受就业的服务,办理录用的登记的资格凭证符合失业的救济条件的情况,可以办理相关的失业证。
    结语
    办理农村户口的就业失业证需要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包括向社区社会组织工作人员递交所需材料并填写相关表格,工作人员核实材料后进行登记备案,然后递交社区审核并复核后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失业登记时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照片、失业前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省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材料。办理后的失业证每年需要进行年审,未参加年审将不再享受扶持政策。失业证是失业人员享受就业服务、领取救济金以及享受其他优惠政策的凭证,办理地点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社保所。办理时需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和照片。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十一条 工人退休、退职后,不要继续留在全民所有制单位。他们到城镇街道、农村社队后,街道组织和社队要加强对他们的管理教育,关心他们的生活,注意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街道、社队集体所有制单位如果需要退休、退职工人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可以付给一定的报酬, 但连同本人退休费或退职生活费在内, 不能超过本人在职时的标准工资。
    对于单身在外地工作的工人,退休、退职后要求迁到家属所在地居住的,迁入地区应当准予落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十条 工人退休、 退职后, 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或多子女上山下乡、子女就业少的,原则上可以招收其一名符合招工条件的子女参加工作。招收的子女,可以是按政策规定留城的知识青年,可以是上山下乡知识青年,也可以是城镇应届中学毕业生。
    我国农业生产水平还比较低,粮食还没有过关,对增加城镇和其他吃商品粮的人口,必须严加控制。因此,家居农村的退休、退职工人,应尽量回到农村安置,本人户口迁回农村的,也可以招收他们在农村的一名符合招工条件的子女参加工作;退休、退职工人回农村后,其口粮由所在生产队供应。
    招收退休、退职工人的子女,应当由当地劳动部门统一安排。招收子女的具体办法,由省、市、自治区根据上述原则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修正):第三章 公平就业 第二十八条 各民族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劳动权利。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依法对少数民族劳动者给予适当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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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3: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