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通辽车辆运营证换领投诉地点 地点:胜利北路通辽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南侧社会事务统一受理窗口。 二、通辽车辆运营证办理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4102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这三项条1653件。 由于法规条款中未明文限定申请主体是否是企业还是个人,因此,个人申请办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时,只要符合以上条件规定的,应依法予以办理。 三、通辽车辆运营证办理流程 1、工商办理个体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办理道路经营许可证; 3、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4、领取税务登记证; 5、车辆到车管所上牌(外地来车过户到工商所核准的个体户名称); 6、领取营运证。 四、通辽车辆运营证办理材料 1、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2、《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3、聘用或自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4、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