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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毕业生签劳动合同注意什么
释义
    注意事项如下: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
    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
    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
    7、社会保险约定;
    8、不要签空白合同;
    9、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
    10、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
    一、在医院聘用合同签订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当事人签订医院的聘用合同书时需要注意了解单位的基本情况,明确工作内容和具体地点,定清劳动报酬,特别注意关于试用期的问题,明确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明确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进行社会保险约定,不要签空白合同,以及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应当各保管一份。
    二、借款合同只起诉担保人是否可以
    借款合同只起诉担保人可以。但在连带共同保证中,债权人仅起诉担保人,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在一般保证中,债权人仅起诉担保人的,受到担保人的先诉抗辩权对抗。但若主合同经过诉讼后仍不能履行,保证人也不履行保证责任的,可以起诉担保人,人民法院也应追加被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因此可以仅起诉担保人。
    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注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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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3: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