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因误判闯红灯而受到处罚,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据处罚决定书的规定,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申请时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九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被处罚人的基本情况、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的依据、处罚的内容、履行方式、期限、处罚机关名称及被处罚人依法享有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内容。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