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误判闯红灯能申请行政复议? |
释义 | 因误判闯红灯而受到处罚,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被处罚人的基本情况、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的依据、处罚的内容、履行方式、期限、处罚机关名称及被处罚人依法享有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内容。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闯红灯如何处罚 闯红灯是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的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行经交叉路口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一次记6分。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相关规定,可并处200元罚款。 新交规中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一次记6分。”但并非所有情况驾驶员都会被扣掉6分。若出现直行道左转等路口违法,仍然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违反禁令标志”记3分。同时被摄像头记录下来的闯红灯行为只进行200元罚款,不计分。 如果误闯红灯立即停车只是刚刚越过停车线可以免处罚。一般电子眼会拍3张照片取证。 二、行政复议的原则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 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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