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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加害给付可以主张精神赔偿吗
释义
    无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只适用于侵害人身权利且后果严重的情形和以非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方式侵害人格利益且后果严重的情形。精神损害赔偿只有自然人才享有的权利,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没有此项权利。
    精神损害的排除情形:
    1、法人、其他组织的人格权受到侵害的;
    2、在侵权之诉中未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诉讼终结后基于同一事实另行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
    3、加害给付中,受害人提起违约之诉而未提起侵权之诉的,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4、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
    下列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遭受侵害,情节严重的,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1、一般人格权
    2、七种具体人格权(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
    3、三种身份权:荣誉权、亲权、配偶权;
    4、死者是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遗骨等人格利益。
    综上所述,精神损害赔偿只适用于侵害人身权利且后果严重的情形和以非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方式侵害人格利益且后果严重的情形。精神损害赔偿只有自然人才享有的权利,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没有此项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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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6:0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