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广州市黄埔区禁止电动车上道路行驶。 一、电瓶车带头盔法规 电瓶车带头盔法规:我国部分地区对骑电动车必须戴头盔有强制性规定,例如湖南省的《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和乘坐人,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反此规定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二、余姚电瓶车上牌规定 2019年4月1日起,禁止未经注册登记或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含其他两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车辆,车辆列入《公告》的,责令驾驶人补办注册登记并依法予以处罚,车辆未列入《公告》且经鉴定属于机动车的,对驾驶人按照驾驶机动车认定处罚。 三、电动车驾驶证怎么办理 电动车行驶证是证明一辆电动车有行使权力的一种证明,就像行车证一样,没有电动车行驶证是无法驾驶电动车上路的。需要的办证材料有一:身份证二:购车发票三:若不是本地人,必须持有本地暂住证明。持以上证件到购车点就可以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准上道路行驶的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继续实施不准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上道路行驶的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