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起人可以以股东的名义去签合同吗 |
释义 | 可以,发起人为了设立公司而签署的合同,后果由成立后的公司负责,你也可以选择让发起人承担该债务。公司没有成立的,还可以要求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五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 以公司名义能回购股东的股权吗 异议回购请求权的条件是: 第一、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行使的主体当然是反对股东,即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表示反对的股东。 根据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异议股东股权回购权的情形主要有三种: 一是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但连续五年不分配股权红利。 二是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三是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发生,公司股东大会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 第二、在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公司主张股权回购请求权。 公司成立的时候是发起人可以不是股东吗?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必然是股东,因为我国公司法的股份有限公司的两种设立方式(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都需要发起人占一定比例的出资; 所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必然会成为股东。 发起人与股东有何区别 1、发起人和股东与公司结合的方式不一样; 2、发起人参与公司之间管理,股东不一定参与管理; 3、发起人是股东,股东不一定是发起人。 股东不以发起人为限,在设立阶段和公司成立后认购、受让公司出资或股份的人都可以成为股东。发起人作为公司的出资人在公司成立后成为公司的首批股东,公司法没有限制股东必须具备发起人身份。 公司公司以股东名义担保公司有没有责任? 经理以公司名义为股东担保,公司不用承担责任。因为我国法律规定,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在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经理以公司的名义担保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法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吗 法人作为拟制的人,其所为的行为总是由具体的自然人作出的,也就是法人在参加民事法律关系时,是由法人代表人、代理人或者其他雇员出面的。 但法人既为民事主体,任何自然人在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时,其人格就被法人吸收,不再代表自己,其行为名义上属于法人,其效果自然也由法人承担。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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