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改名字的程序是如何的 |
释义 | 一、购买二手房更名流程实践中,因为房屋买卖而需要房产证改名是最常见的情况。在如今高房价的时代,很多家庭都无力承担一手的商品房的巨额价格,只能退而求其次,购买二手的房屋,这就产生了房产证改名的问题。买卖二手房时,房产证改名的程序如下: 1、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2、缴纳相关税费; 3、买卖双方当事人带齐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据、房屋买卖合同以及房产证,前往房屋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4、如果买卖一方不能亲自前往的话,需要去公证处办理委托手续。 二、赠与房屋更名流程很多家庭会在家人之间赠与房屋,比如父母会把房子赠与给年幼的孩子,或者年老的父母将房屋赠与给子女以避免发生遗产纠纷。一般来说,在赠与房屋的情况下,房产证改名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 2、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 3、办理公证(各地在办理公证方面具体存在不同);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即房产证改名。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改名时,应当提交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记公证书。 三、继承房屋更名流程房屋所有权人去世后,必然会发生房屋继承的问题,这个时候就涉及到了房产证改名。按照法律规定,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即产权人死亡时没有留下遗嘱,那么法定继承人(父母、配偶及子女)可以拿着产权人死亡证明、户口本、房屋所有两证等去公证部门做产权继承公证。继承人凭继承公证书可以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即房产证改名手续。在遗嘱继承的情况下,即产权人死亡时留下了遗嘱,那么在产权人死亡后,遗嘱中规定的继承人凭遗嘱去公证部门遗嘱生效公证,然后前往房产部门办理房产证更名手续。 四、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手续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有效期内是可以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2、《土地登记办法》(2007年12月30日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第三十九条规定,依法以出让、国有土地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当事人应当持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土地权利发生转移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3、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如果受让方不改变土地用途的,按该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4、如果受让方要改变土地用途的,按该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本章的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可以由出让方与原土地使用权人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再办理转让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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