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姓名条例》的规定,16岁以上的人可以自愿更改、申请去掉姓氏、添加、改变、重命名或中外文姓名的顺序等。在实际操作中,成年人需要到当地公安局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一般情况下,办理手续需要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和原有的相关证件,如长期居住证等。同时需要公告更名通知,以确定更名后的姓名没有侵犯他人的权益,公告时间为7日至15日。申请人需支付一定的政府部门收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