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女方能分到股份公司一半股份吗 |
释义 | 股份若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可依法进行分割。 一、离婚案能否分割第三者的财产 离婚案不能分割第三者的财产,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股权协商不一致需要如何分 如果股权属于是婚后获得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股权协商不一致的,需要对公司股份进行分割。 若夫妻离婚后各自作为公司股东,可以各自持有公司股份。也可以将公司股份分割给实际掌管公司经营的一方,另一方在其他财产补偿。 三、离婚丈夫公司的股份怎么分割 离婚丈夫公司的股份如何分割,要看公司的性质、还有股东是否只包含夫妻二人。如果股东仅有夫妻二人的有限责任公司,在离婚的时候可以如下分割: 1、夫妻离婚后可各自作为公司股东,各自持有公司股份; 2、可以将公司股份分割给实际掌管公司经营的一方,另一方在其他财产补偿; 3、可以将属于自己的公司股份转入给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自己获得股权折价款后退出公司经营。 两人都不想继续经营的,可以对公司进行清算、注销,清算后的剩余资产夫妻共有财产分割,若夫妻一方原来不属于公司股东,在对夫妻共有股份分割前,可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后,再对夫妻共有股份现行分割。对于股权价值达不成一直意见的,可以委托审计单位进行审计,之后双方按照审计价值分割。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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