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商业贿赂犯罪产生的原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文化原因。权力和金钱之间的互相依赖、互相吸引、互相利用构成了贿赂犯罪的最本质特征。中国社会公众的诚信意识缺乏,诚实文化不浓,导致不少企业在追逐物质利益原则上太过度化,功利主义泛滥,违背了诚实守信的市场规则,使的商业贿赂行为频频发生。2、经济原因。由于市场竞争机制存在缺陷,每个经济主体有着自己的独立经济利益,在竞争有的为了推销商品或服务,也通过贿赂采购人员或服务对象的方式,争取交易机会。3、法制原因。在立法成因上,反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还需完善。另一方面,执法力度不到位。目前受到查处的涉嫌商业贿赂的犯罪案件,仍存在处罚不到位,以罚代刑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