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人逼迫写下欠钱欠条在法律上无效。 认定借条效力的标准为: 1、出具欠条是否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否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2、当事人是否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3、出具欠条的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4、出具欠条的内容是否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 5、双方之间是否存在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所以被逼迫写下的借条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借条自然是无效的。 一、欠条跟借条之间的区别 首先,代表的法律关系不同。借条是证明借款关系,欠条是证明欠款关系。 其次,两者的举证责任不同。借款是很清楚的借贷关系,法院不需要特殊查明,当事人只要说明经过就会得到法院支持。而欠条当事人要举出欠款的原因和理由,以及相关的事实。 再次,效力不同。由于借条和欠条形成的原因不同,对于借条一般都会得到保护,而欠条,法院要审核欠条的合法性,是否应该得到法院的支持,如赌债写下的欠条是不受保护的。 最后,两者包含的内容、生效时间不同。 二、借条有效期是几年 借条有效期如下: 1、借条上写明还款时间的,则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3年; 2、借条内容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是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算3年; 3、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诉讼时效最长不超过20年。 借款欠条需要具备以下要件: 1、必须是能够证明有欠债事实的内容; 2、必须是真实意思的表示; 3、欠条的取得必须合法; 4、欠条到底是否有效,还要通过法庭的认可,被法庭采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