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入户核准需要材料 |
释义 | 办理入户需要材料如下: 1、新生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应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凭《入户申请书》; 2、《出生证明》; 3、婴儿父或母的《居民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4、父母双方的结婚证; 5、户口登记机关应裁切《出生医学证明》副页作为出生登记的原始凭证; 6、如果是二胎的话,上户口,就需要携带其它的一些材料,社会抚养费的票据,然后开具二胎准生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上入户的流程是什么 1、首先要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2、其次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 3、最后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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