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申请司法救助。法院向打官司的人收取诉讼费,不会使“穷人”因打不起官司而无处说理。根据规定,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是否缓、减、免,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人的四)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五)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