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菏泽市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菏泽市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受理条件 在市本级参保缴费的退役军人及配偶 三、菏泽市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法定依据 1.《关于未就业随军配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联〔2011〕3号)全文。 2.《关于军人退役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369号)全文。 3.《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5〕1726号)全文。 4.《关于军人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5〕1727号)全文。 四、菏泽市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要办多久 法定时限:45工作日承诺时限:30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