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财产不作为破产财产 |
释义 | 不作为破产财产的如下: 1、国家专有的财产和土地资源或法律上不能流通的财产。国家专有的财产包括只有国家才可以享有的资源和物质;如矿藏、河流、铁路、军事设施、武器、弹药等。这些财产的共同特点是;国家是这些财产的唯一所有权主体;只有国家才能享有这些财产的所有权;除国家以外的任何其他民事主体只能享有这些财产的合法使用权;而非处分权;与国家专有财产相似;国有土地资源也不能作为破产财产; 2、担保债权。担保债权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用于抵押的财产;二是用于质押的财产;三是被留置的财产。对于担保财产;必须具有破产宣告一年前签订的有效担保合同协议。另外;但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 3、企业兴办的公益性、福利性设施。破产企业的职工学校、医院等社会福利性设施;也不应计入破产财产。因为这类设施不但与破产企业职工有重大关系;而且也关系到一定社区范围的许多非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如果这些福利设施是由国家以划拨方式兴建的;则不能计入破产财产; 4、虽属于破产企业占有和使用;但所有权不属于破产企业的财产。如基于租赁、保管、寄存、借用合同而占有、使用或管理的财产;这些财产是属于他人的财产;破产企业不享有所有权;所以不能列入破产财产;而应由财产的所有人通过行使取回权予以取回。 申请破产的流程如下: 1、破产申请: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自向法院申请破产; 2、案件受理:如果受理,法院应依法通知所有债权人; 3、案件受理后的工作:债权的申报与登记; 4、债权人会议:组成债权人会议,并就整顿与和解协议讨论; 5、破产和解:如果达成和解协议,破产程序中止,公司继续经营; 6、企业整顿:破产宣告:破产清算:裁定破产程序终结:企业注销登记。 综上所述,企业破产是企业因经营不善而导致资不抵债进行的一种资产重组的方式,企业破产的程序是法律规定的,在企业破产的过程中该企业的财产要区别对待,一些公益性的财产不能作为破产财产处理,同时在企业重组的过程中也要考虑破产公司的各项权益,达到资源优势重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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