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解除合同后违约责任还有效吗 |
释义 | 一般情况下,合同解除后合同双方不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如果因违约导致合同被解除的,主张解除合同与主张违约责任是可以并存的,也就是在因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可以在解除合同的同时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损失,此等违约责任并不因合同的解除而归于消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一、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的区别: 1、是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规则。只有双务合同中存在合同履行抗辩权,单务合同不适用这一规则。 2、在风险负担上是不同的。双务合同中中,如果当事人因不可抗力导致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其合同义务应被免除,其享有的合同权利亦应消灭。 在此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因不再负有合同义务,也无权要求对方作出履行;在单务合同中,不存在双务合同中的风险负担问题。 (3)因一方过错所致合同不履行的后果不同。在双务合同中,如果非违约方已履行合同,可以要求违约方履行合同或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条件具备时还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并溯及既往,守约方有权请求违约方返还受领给付。单务合同不发生上述后果。 二、当事人能否主张违约责任的情况有哪些 当事人能否主张违约责任的情况有: 1、当事人同意终止合同的,无论终止原因是什么,无论当事人是否违约,当事人是否应当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 2、因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原因,一方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合同当事人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3、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七条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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