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林地被侵占如何要求赔偿 |
释义 | 一、林地被侵占如何要求赔偿 1、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林地权益被侵犯的,是属于侵犯财产权益的行为,造成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损失也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林地侵权要求赔偿损失的,依据侵权的情况而提起诉讼,如果是行政侵权的,可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如果是其他人侵权的,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2、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七条 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 (三)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转让或者土地经营权流转; (四)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 (六)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七)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八)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二、土地被侵占如何起诉 1、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2、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3、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4、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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