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入职承诺书算不算合同,怎么规定 |
释义 | 入职承诺书不算劳动合同,但承诺书中有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例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未签订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法律分析 入职承诺书不算劳动合同,但承诺书中有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例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未签订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 #第二章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二章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拓展延伸 入职承诺书的法律效力及其规定要点 入职承诺书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效力,但是否被视为合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一般来说,入职承诺书是雇佣关系的一种书面表达,双方在此书中约定了雇佣条件、权利和责任。然而,其法律效力受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限制。要使入职承诺书具备合同效力,通常需要满足合同成立的要件,如双方真实意愿、合法对象和合法形式等。此外,入职承诺书的规定要点包括工作职责、薪资待遇、工作时间、保密义务等。双方应当明确约定,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因此,雇主和员工在签署入职承诺书前,应当谨慎考虑其法律效力及具体规定要点。 结语 入职承诺书不同于劳动合同,但其中包含了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例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和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即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双倍工资。入职承诺书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效力,但其具体是否被视为合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双方在签署入职承诺书前应谨慎考虑其法律效力及具体规定要点,以确保双方权益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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