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条件有什么 |
释义 |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条件有: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具有瑕疵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的;承租人不依租赁房屋性质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承租人经催告后仍逾期支付租金的;租赁物损毁灭失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的。 一、欠房租费不给怎么处理 欠房租费不给的处理如下: 1、对承租人进行催告; 2、催告后经过合理期限仍不履行义务的可以申请调解; 3、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义务; 4、如果承租人继续不履行义务,出租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一、租房一般程序如下: 1、租赁双方协商确定租金、承租期限等事项; 2、拟定房屋租赁合同后,双方签字;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房租、交付房屋; 4、出租人携带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办理房屋租赁备案。 二、房屋租赁应注意的事项有: 1、注意签合同的日期以及房租到期时间,交租方式和交租日期; 2、房东提前终止合同该如何赔偿; 3、要明确租赁房屋所在的位置、间数、面积、质量、租赁期限等。 综上所述,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出租人可以较好书面催缴房租,并保留证据,以防承租人狡辩未收到催缴通知。起诉时可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扣押承租人的财产。但不可自行扣押其财产和强行赶出,此类措施只能由法院依法进行。法院审理后承租人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公司不给房东押金怎么办? 托管公司跑路,没有给房东付租金,房东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合同后可以要求租客搬出,其租客产生的损失由房屋中介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法律规定承租人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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