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接种新冠疫苗怎么同步到本地 |
释义 | 现在接种系统尚未能跨省互通,但可以省内跨市互认。对于外省接种信息,请个人保存好纸质接种凭证或当地电子接种凭证。 疫苗是指用各类病原微生物制作的用于预防接种的生物制品。其中用细菌或螺旋体制作的疫苗亦称为菌苗。疫苗分为活疫苗和死疫苗两种。常用的活疫苗有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麻疹疫苗、鼠疫菌苗等。常用的死疫苗有百日咳菌苗、伤寒菌苗、流脑菌苗、霍乱菌苗等。 不同疫苗的生产时间各不相同,有的疫苗可能需要22个月才能生产出一个批次。疫苗的开发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且成本很高。接种疫苗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最经济、有效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对于家庭来说也是减少成员疾病发生、减少医疗费用的有效手段。 在外地打的疫苗查询接种记录的方法如下: 1、进入支付宝手机客户端,点击首页的“健康码”并进入; 2、进入健康码后,默认为手机定位的地址,点击“立即查看”按钮; 3、如果是在本地接种的新冠疫苗,点击“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即可查询; 4、外地的新冠疫苗接种记录,点击选择地址,“切换至所在地址”; 5、选择进入异地“接种记录查询”,即可查询外地新冠疫苗接种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国家免疫规划;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拟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建立国家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并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建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动态调整机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疾病预防、控制需要,增加免疫规划疫苗种类,报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并公布。 第四十二条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强化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和非免疫规划疫苗的使用指导原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接种方案,并报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三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开展与预防接种相关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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