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刑事诉讼中未成年人能否作证 |
释义 | 刑事诉讼未成年人出庭作证是受限制的,年幼的未成年人是不能作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未成年人依法可以作证。年幼的人,能否作为证人,应视其智力发展状况,判断其能否辨别是非,正确表达。如果该未成年人对其所感受的案件事实能辨别是非,正确表达,则可以作证人,此时应该肯定他的作证能力,允许其作证。 一、老公向娘家借钱无借条妻子可以当证人吗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老公向娘家借钱没有写借条的情况下,老公不还钱的,妻子是可以当证人的,但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二、证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排除年幼外,只要生理上、精神上无缺陷,能辨是非、能正确表达的人,都可以做证人。具体要求如下: 1、知道部分或全部案件情况。知道案情是指证人直接凭借自己的眼、耳、鼻舌等感觉器官感知案情的人,这里的感知是直接感知,而不是听说,据说等的间接感知。 2、能正确表达意志。如生理、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做为证人,证人是就自己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法院进行相关陈述的人,因此,这就要求证人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以便真实、清晰地表达所感知的案件事实。 3、能正确认识作证的法律后果。 4、诉讼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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