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走征地补偿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拆迁补偿是在征地过程中对住宅等的价值评估后对该房屋合法拆除、土地征用,并给予房屋产权所有人或土地使用人的一定补偿。 如果补偿按户口登记为依据计发,女方有权利得到属于其自己的那份补偿款。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条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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