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具体范围和安全保护办法如下: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具体包括以下七个领域: 1、电力系统; 2、金融系统; 3、交通运输系统; 4、水利系统; 5、社会保障系统; 6、公共卫生系统; 7、政府、军事系统。 为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以下是一些通用的安全保护办法: 1、定期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进行安全评估和风险评估,识别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 2、制订应急预案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运营机制; 3、加强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监测、实时监控和防护,实现攻防能力对抗; 4、梳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所涉及的所有数据和信息流,实现全过程的安全防范; 5、加强安全培训和意识教育,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响应能力。 综上所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是指对国家秘密信息、法人和其他组织及公民的专有信息以及公信息和存储、传输、处理这些信息的网络资源及功能组件分等级实行安全保护,对网络中使用的安全技术和管理制度实行按等级管理,对网络中发生的信息安全事件分等级响应、处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 (一)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 (二)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 (三)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 (四)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