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签订了 不合理合同 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商谈进行完善,签订补充合同、修改完善相应的条款,对方拒绝修订的当事人可以在签订合同一年内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该不合理条款。 按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 民事法律行为 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