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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合同期限是否3年太短?
释义
    签订劳动合同时,选择三年期限是最合适的。这段时间足够评估员工能力和企业适合性,避免过长或过短的合同。长期合同解雇会导致赔偿和人才流失,短期合同难以满足社保要求。固定期限合同适用范围广,可保持稳定劳动关系,促进合理流动。对于常年性工作可签长期合同,对于临时性工作适宜签短期合同。因此,三年的劳动合同期限对双方都有利。
    法律分析
    一、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3年时间是否合适?
    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3年时间是合适的,首次签劳动合同3年,无论对企业还是员工,都是最合适的。并且,签1年、20年都不好。
    签3年对双方有利
    一个员工,3年时间就可以看出是不是有能力,是不是在努力为企业创造价值,是否需要继续留用。而员工一方,用3年时间,也可以看清所在的企业,到底是否适合自己,有没有发展前途。
    有的企业主,打算和员工签个5年、10年的固定期限合同,并且在合同即将到期前的一两个月将其解聘了,这样做,很可能会得不偿失!
    这种解雇是无法规避每年3个月的赔偿的,而且这个员工在企业干了这么多年,积累的经验为企业带来的财富是难以估计的,新招聘员工未必能为企业带来这么大的价值。
    就算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员工也不是铁饭碗,依旧可以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将其解雇,不过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必须合理,不合理的规章,制定再多也没有意义。有的企业,打算马上把“三天旷工即解聘”写入规章,这和国家关于15天旷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是矛盾的,也是无效的。
    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具体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合同效力的起始和终止的时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还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延长期限。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时间的,如半年、一年、二年,也可以是较长时间的,如五年、十年,甚至更长时间。不管时间长短,劳动合同的起始和终止日期都是固定的。具体期限由当事人双方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
    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适用范围广,应变能力强,既能保持劳动关系的相对稳定,又能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使资源配置合理化、效益化,是实践中运用较多的一种劳动合同。对于那些常年性工作,要求保持连续性、稳定性的工作,技术性强的工作,适宜签订较为长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一般性、季节性、临时性、用工灵活、职业危害较大的工作岗位,适宜签订较为短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日常生活中,许多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有期限规定的,具体的期限是应当由双方进行约定,但是时间太短的话,在社会保险缴纳方面都是会存在困难的,因此是必须要选择一个十分合适的时间段,通常三年的时间是非常的合适的,对双方都有利。
    结语
    签订劳动合同3年时间是最合适的选择。对于企业和员工而言,这段时间足够评估员工的能力和价值,也有助于员工了解企业是否适合自己发展。相比于签订1年或更长期限的合同,3年能更好地平衡双方利益。长期固定期限合同可能导致无法规避的赔偿和失去员工积累的宝贵经验。但即便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员工也不是铁饭碗,合理的劳动规章制度和解雇程序仍是必要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保持劳动关系稳定的同时,也促进了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因此,选择三年作为劳动合同期限是明智的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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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7:4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