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需要户口上所有人签字吗 |
释义 | 不需要,假如是公租房,则承租人签字即可,假如是私人房产,则产权人签字即可。如果房屋拆迁(若按人口计算)是户口上每个人都能得到赔偿则需要每个人都签字。户主因为其他因素不能够去派出所办理,那么必须要拿出书面委托的证明,再签名并按上手印,且委托人必须是成年人才能进行委托。不需要每个人都签字,拆迁协议一般由户主签字,房屋拆迁协议首先是协议的一种,协议也就是合同,合同必须有当事人,当事人一般最少有两个当事人。户主就是当事人之一,因此户主不签字该协议是无效的。所以必须户主在房屋拆迁协议上签字,否则该协议不成立。 拆迁协议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综上所述,拆迁房屋一定要与被拆迁方进行协商,而且协商成功之后只需要户主在拆迁协议中签字即可,只有补偿的事项处理好,而且也做到了先补偿后拆迁的行为,那么才可以实施拆过,如果在拆迁时对补偿不满意的,也是可以直接提出异议与拆迁方重新协商。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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