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哪些情形可能导致无效的动迁房买卖合同 |
释义 | 动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都有: 1、动迁房买卖合同主体不适格; 2、动迁房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存在主观恶意,共同订立的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的合同; 3、动迁房买卖合同违反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一、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形 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 (2)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 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②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③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④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 (3)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即意思表示有瑕疵。 二、动迁房算共同财产吗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动迁房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由实际的情况来决定。如果夫妻中的一方没有办法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动迁房属于个人的财产,那么就可以推定该回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如果该回迁房被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么双方就可以均分该房屋。 三、小产权房子的买卖合同是如何产生效力的 一般来说,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合同就生效了。除非存在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 (一)合同无效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合同可撤销的情形: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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