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交通事故财产保全要满足什么要求 1、交通事故财产保全要满足以下几点要求: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二、交通事故财产损失如何赔偿 1、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 2、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 3、牲畜赔偿。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4、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