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保是怎么报销使用的 |
释义 | 居民医保报销是报销流程: 1、申报结算资料 住院结帐发票并盖章、医疗保险卡、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并盖章、使用目录以外药品及特殊诊疗项目的志愿书复印件并盖章、出院记录并盖章、手续完备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转诊单”; 2、结算 如果参保人是异地住院手续齐全,5个工作日后可以凭收单凭据、本人身份证直接到社保中心结算报销。需要注意的是每月28日至月底暂停报销,次月1日起恢复报销。 医疗保险报销材料: 1、身份证; 2、社保卡; 3、留住院医疗费用发票; 4、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原件; 5、病案首页; 6、出院小结; 7、费用汇总清单; 8、费用收据; 9、门(急)诊病历及检查报告单(门急诊需提供); 10、病理检查报告; 11、手术记录; 12、长期和临时医嘱; 13、其它所需资料。 不属医保报销范围: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综上所述,居民医保报销流程是参保患者准备病历首页复印件、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收据、住院医疗费用明细(一日清单)等资料交到社区,进行相关登记;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将医药费打人劳动者医保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