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法已经同意我判缓刑了。法院判的时候能不是缓刑吗? |
释义 | 司法局只是出具缓刑意见,具体刑罚还要法院决定,一般都会宣告缓刑的。司法所(局)出具的《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报告》,对法庭是否做出同意适用缓刑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但是法庭并不一定完全给判缓刑。 那么,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哪些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以上就是关于缓刑的相关内容,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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